有人說在找尋愛的過程時, 每個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個人.
第一個是自己, 第二個是你最愛的人, 第三個是最愛你的人, 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.
首先會遇到你最愛的人, 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; 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, 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; 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, 學會了愛, 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, 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, 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.
但很悲哀的, 在現實生活中, 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; 你最愛的, 往往沒有選擇你; 最愛你的, 往往不是你最愛的; 而最長久的, 偏偏不是你最愛也不是最愛你的,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.
你, 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?
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, 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, 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, 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; 同樣的, 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.
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, 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, 如果你也不愛他了, 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; 如果你還愛他, 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, 希望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, 絕不會阻止,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, 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, 而如果你不愛他, 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?
愛不是佔有, 你喜歡月亮, 不可能把月亮拿下來放在臉盆裡, 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. 換句話說, 你愛一個人, 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, 讓愛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恆回憶, 如果你真愛一個人, 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─愛他的好, 也愛他的壞. 愛他的優點, 也愛他的缺點, 絕不能因為愛他, 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, 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.
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,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, 心情好壞, 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;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, 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. 畢竟, 感情必須付出, 而不是只想獲得;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, 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, 只好認輸, 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.
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, 最喜歡叫對方發誓, 許下承諾. 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, 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, 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, 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: "海枯石爛, 地老天荒, 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!" 明知道海不會枯, 石不會爛, 地不會老, 天不會荒; 就算會, 也活不到那時候.
在愛情裡, 說的是一套, 做的卻是另一套; 講的人不相信, 聽的人也不相信.
茫茫人海中, 你遇見了誰? 誰又遇見了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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